財產申報34人中籤
金門縣政府暨所屬一○三年度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昨(廿二)日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抽籤儀式由秘書長盧志輝主持,在全體縣府暨所屬主官管及各鄉鎮鎮長見證下全程公開抽出,總共抽出三十四人進行實質審查;另抽出五位人員將進行前後年度比對,以落實陽光法案!
縣府政風處表示,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三條規定,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每年並應辦理定期申報一次,定期申報之申報期限自每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若是公職人員喪失應申報財產身分,應自喪失身分之日起二個月內,將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當日之財產情形,向原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申報。
政風處表示,一○三年度縣府暨所屬財產申報資料列入抽籤者共計二百四十人,依法務部新頒規定,一○三年度財產申報資料抽出比率不得少於百分之十四;又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之執行方式,於前述抽籤比例百分之十四中,另依百分之二以上比例,以公開抽籤方式擇定之。
本縣一○三年度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查作業,總共抽出三十四件申報資料進行審核,抽出名單:王尚修、鄭有德、李經金、楊杰頤、呂世義、傅仰添、黃逸萍、吳定宏、莊有群、李德欽、孫麗琪、劉宗堯、歐陽雪音、蔡顯達、陳雙梅、蔡明義、陳金增、鄭易明、許正芳、彭康順、楊天祥、林健民、周清國、謝華東、劉建順、吳東強、翁慧玫、張志猛、吳美容、陳清華、張武達、鄭自欽、李秀荷、許秀珍三十四位進行實質審查。另,抽出王尚修、鄭有德、李經金、楊杰頤、呂世義五位將進行前後年度比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