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欠燃料稅3/3起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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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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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積欠的燃料稅將延至104年3月3日起開罰!
根據金門監理站提供的訊息,機車行車執照已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免換照,機車燃料稅則改為每年七月份定期開徵繳納。
金門監理站提醒機車車主朋友們:若收到限繳日期為103年12月31日之「汽(機)車燃料使用稅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將延至104年3月2日。
金門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燃料稅的機車車主要盡速繳納,因為自104年3月3日起仍未繳納者,將被處以新臺幣300元至600元的罰鍰。
此次延長限繳日期只限機車,並不包含汽車及103年5月催繳的機車。金門監理站提醒未繳納汽燃稅的汽車車主也要儘速繳納,以免被處以新臺幣3000元的最高罰鍰。
對於上述訊息如有任何疑義,金門監理站歡迎電洽該站查詢,也可以利用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或利用公路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查詢繳納情形。收到繳款通知書的機車車主,則請至金融機構及設置有公庫的監理單位臨櫃繳納。
監理單位已提供有400個約定帳戶可以代繳汽燃稅,金門監理站提醒車主可多加利用約定轉帳的方式繳納,如此將可一勞永逸,避免逾期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