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廢除斜屋頂管制規定縣府展現高效率最快月底公告實施
為落實競選第六屆金門縣長政見,縣長陳福海宣示將於三個月內,在不破壞傳統聚落風貌暨保存閩南建築文化資產的原則下,完成地區廢除斜屋頂及酒瓶欄杆相關規定。目前,有關修訂農業區三樓斜屋頂管制規定之行政作業已提前完成,只待一月廿七日提請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確認後,即可辦理公告實施,未來農業區即無斜屋頂管制規定並免經土地使用許可審議。
縣府建設處表示,金門地區自然村斜屋頂之檢討作業,日前業已由建設處提前完成方案研擬及相關法規檢討,並於昨(廿四)日提出專案報告後,獲得縣長陳福海認同所提方案,並將於一月廿七日提送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審議後即可公告實施。
陳福海在週六加班,下午三時三十分找來副縣長林德恭、參議張忠民,在縣長室參加「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專用區修訂斜屋頂管制規定」會議,聽取縣府建設處長翁自保帶領建設處團隊報告「自然村專用區修訂斜屋頂管制規定」專案報告,展現「一天當作兩天用」的時間哲學,誠如陳福海說的「金門等不及了。」
建設處表示,未來斜屋頂管制範圍原則上,以鄰近傳統建築物外牆十公尺範圍以內為主,但經委員會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至鄰近傳統建築物外牆十公尺以外之區域,未來得不需設置斜屋頂,雖不強制,但應以提高獎勵之措施,使有意願設置斜屋頂之民眾可獲得獎勵,以不破壞傳統聚落風貌,更可達到保存閩南建築文化資產。
建設處指出,將來在傳統聚落應予以保存維護之前提下,原則上,斜屋頂管制範圍原則上以鄰近傳統建築物外牆十公尺範圍以內為主,在細部計畫尚未完成之前,仍依照「金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許可審查辦法及審議規範」申請建築開發,以有效留設必要通路及公共空間及停車空間。此外,建設處說,有關設置斜屋頂之配套措施,縣長陳福海在會中與副縣長林德恭、參議張忠民、建設處長翁自保及相關單位密切協商時指示,金門地區傳統聚落風貌是重要的文化資產,更是觀光的重要資源,斜屋頂管制規定之檢討需能因地制宜,具可行性。因此,設置斜屋頂必須輔以獎助配套措施,讓民眾設置斜屋頂達到景觀風貌維護之時,又能獲得縣府之獎勵,以平衡額外之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