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起至2月10日交通圖書券特約店受理簽約
為落實照顧學生政策,實質嘉惠學子,金門縣政府公告自即日起至104年2月10日上班時間,受理營業地點設於本縣之合法圖書(文具)公司或商號登記,並簽約為本縣交通圖書券特約商店。
約定內容為依規定持有本縣一百零四年度學生交通圖書券之學生購買圖書、文具之價款補貼,詳情可逕上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參閱相關訊息(網址: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F/index.aspx?frame=19)。
受理登記、簽約點為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科(電話:082-326204),請檢附商號及負責人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逕自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承辦單位特別提醒,交通圖書券非本人使用無效,不得轉讓、兌換現金及找零,簽約之特約商店僅得提供購買圖書、文具之服務,不得與其他各類抵用券同時使用,更不得全部或部分轉換為實物兌換券、現金券等。
金門縣政府如認特約商店有違失時,得要求限期提出書面說明及證明文件,或函送稅捐稽徵機關,據以查處;經查屬實,縣府除有權單方面終止契約,向特約商店追繳溢發補貼款外,該特約商店暨其負責人並喪失下一年度申請登記為交通圖書券特約商店之資格。務請申請廠商詳閱契約書相關規定,並確實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