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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徵件開跑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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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第四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即日起開跑,到今年三月十日止收件,最高獎金十萬元,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定居證的大陸人民、就讀我大學院校的大陸(含港澳)學生,皆可參與。
這項文學獎旨在鼓勵民眾藉文字與攝影,紀錄兩岸人民交流的故事,以民間觀點呈現兩岸互動的歷史過程,增進民眾及國際對兩岸交流實況之認識。 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或設有戶籍者)、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定居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就讀我大學院校之大陸(含港澳)學生,歡迎踴躍投稿!
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徵件類別分為「紀實文學類」與「紀實圖文類」,紀實文學獎以三千至七千字為限,須為真人實事的紀實作品;紀實圖文獎以二到五張照片及五百至一千字的交流紀實短文呈現,詳情可到活動網站查詢。
第四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今年三月十日止。該獎勵辦法為:
一、紀實文學獎:首獎一名,獎金十萬元,頒贈獎座一座。優選一名,獎金五萬元,頒贈獎座一座。佳作五名,獎金三萬元,頒贈獎座一座。入選五名,獎金五千元,頒贈獎狀一面。
二、紀實圖文獎:最佳圖文獎三名,獎金三萬元,頒贈獎座一座。最佳潛力獎五名,獎金一萬元,頒贈獎座一座。入選五名,獎金五千元,頒贈獎狀一面。
文學獎報名方式一律掛號郵寄,請附下列資料:(一)報名表一份(附證件影本),(二)作品一式五份,(三)作品光碟一份(採稿紙書寫者可免檢附光碟),(四)著作權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一份(簽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並註明「第四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及「參賽類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第四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 徵文小組收」即可。文學獎注意事項:每人不限參加一組,惟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書寫且為未曾發表之紀實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級細明字體,左邊裝訂。如採稿紙書寫,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紀實圖文獎請以A4紙張彩色列印參選作品,每張A4紙最多放三張照片。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稿件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亦不列入評選。
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自民國一百年開辦迄今已邁入第四年,鼓勵民眾藉文字與攝影,紀錄兩岸人民交流的故事,以民間觀點呈現兩岸互動的歷史過程,增進民眾及國際對兩岸交流實況之認識。活動簡章與報名表可於活動網站(www.macliterature.co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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