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種劇毒農藥將禁用
有使用農藥的農友小心囉!動植物防疫所表示,「40.64%加保扶水懸劑」、「44%加保扶水懸劑」、「37.5%加保扶水溶性袋裝可濕性粉劑」及「24%納乃得溶液」等四種劇毒性成品農藥,正式禁止製造、加工及輸入,並自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禁止販賣及使用,請相關業者及農友配合,以免受罰。
動植物防疫所指出,為加強高風險農藥管理,防檢局持續對於使用者、環境及攝食風險較高之農藥產品,進行安全評估,並已規劃採取限用、徵詢業者自動廢止農藥許可證、禁用等方式,淘汰高風險成品農藥,或以降低含量、改變安全劑型或使用方法等措施,降低農藥使用風險,以維護環境與農藥使用者及農產品消費者安全。
其中除將40.64%加保扶水懸劑等四種農藥為禁用農藥,後續仍將積極針對高風險成品農藥進行安全評估後,為更落實劇毒農藥管理工作,已加強相關販售等管理措施,包括如規定業者應登記購買者相關資料並詢問其用途、不得販賣給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公告限制購買人之資格條件等,以加強流向管制及確保使用安全。
防疫所強調,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禁用農藥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禁用農藥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法使用農藥者,最高則可處新台幣十五萬元罰鍰。該所除呼籲相關業者應注意藥劑禁用期程並確實遵守農藥管理相關規定外,同時呼籲農友不要使用禁用、標示不清及來源不明的農藥,以免觸法又損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