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海慰勉查緝偽劣酒有功人員
縣長陳福海率副縣長林德恭、財政處處長黃景舜及金酒公司總經理陳永明等人抵縣警局慰勞查緝偽劣酒有功人員並合照。(縣警局刑大提供)
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跨海會同花蓮縣當地的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財政局等單位,查獲侵害金酒公司商標權之青山金龍陳年二鍋(58度高粱酒)商標標籤、未貼標籤白酒339瓶及空瓶1680瓶的證物,並依法移送偵辦。縣長陳福海親往縣警局慰勉查緝偽劣酒有功人員,嘉勉警察局之全力投入查緝,使得金門高粱偽劣酒泛濫情形大受控制,扮演著地區治安守護神的角色。
金門縣警察局接獲情資反映在大陸廈門市大嶝島免稅區內發現「○醇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生產之「58度青山金龍陳年二鍋」,其瓶身上之「4龍圖示」疑有侵害金酒公司已註冊「雙龍圖示」之商標權,經送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協助鑑驗,認定送驗之高粱酒瓶身上之「4龍形圖示」標籤與金酒公司所註冊「雙龍設計圖」及「金龍」商標相較,二者整體圖樣,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消費者,於購買時施以普通所用之注意,可能會有所誤認二商標來自同一來源或雖不相同但有關聯之來源,或誤認二商標之使用人間存在關係企業、授權關係、加盟關係或其他類似關係,而產生混淆誤認之虞。
案經縣警局數月的調查發現該款酒品係由花蓮縣「○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製造生產,蒐證完成後,派刑事幹員跨海前往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花蓮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會同花蓮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花蓮縣政府財政局菸酒課等單位,搜索查獲青山金龍陳年二鍋(58度高粱酒)商標標籤、未貼標籤白酒339瓶及空瓶1680瓶的證物。
縣長陳福海特別率副縣長林德恭(金酒公司董事長)、財政處處長黃景舜及金酒公司總經理陳永明等於春節前夕前往縣警局,慰勞刑事警察大隊幹員的辦案辛勞與付出,受到縣警局長謝榮隆、副局長李建民、刑警大隊長洪俊義等人的歡迎。
縣長陳福海指出,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縣居民的重要資產,金酒公司之營收及稅捐深繫本縣未來居民福祉及地方建設推動之成敗,不肖侵權偽劣酒製造商之卑劣行徑,對地區經濟及治安環境影響重大,警察局全力投入查緝,金門高粱偽劣酒泛濫情形大受控制,扮演著地區治安守護神的角色。
縣警局局長謝榮隆表示,陳縣長自上任後即責成縣警局全力打擊侵害金門經濟命脈之偽劣酒集團,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該局為維護消費者及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權益,將全力結合兩岸三地警察、公安單位,以跨區域、跨局處縱、橫向聯繫的團隊運作,傾全力打擊侵害金門經濟命脈的偽劣酒集團,以維護消費者的食安及轄區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