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招募藝文推廣志工
金門縣文化局招募志工,歡迎年滿十八歲,對於藝文活動有興趣,具服務熱忱,喜歡接觸人群以及對民眾諮詢服務有興趣及對文化局志願服務工作內容有興趣者,歡迎踴躍報名,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報名表請至文化局網站下載,填妥後回傳至kinmencv@gmail.com或傳真(082)320431。
金門縣文化局為有效結合社會人力資源,協助推展各項藝文活動及文化行政事務運作,特別舉辦志工招募,主要目的在培養愛好文化藝術且具服務熱誠之志願服務人員,提升文化服務績效和品質。招募條件,一般凡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儀容端正,具奉獻及服務熱誠,能嚴守時間,且能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每年可服務六小時以上,服務期間至少一年,且能參加不定期研習者,皆可報名。
另外,若具下列特殊條件其一者亦可,包括,具有文書處理、電腦輸入有經驗或稍具基礎,有美工編製有經驗或稍具基礎者,喜歡接近人群或對民眾諮詢服務有興趣者、喜歡文化局志願服務工作,不論是退休人員、家庭主婦、上班族、民眾皆可於即日起至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報名。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志工隊成軍於八十四年,目前共計有六十一人,成員為熱心藝文人士、退休教師和民眾等,主要協助文化局藝文活動之推動。此次招募志工希望有更多生力軍投入藝文活動推廣,將於截止受理後進行書面審查,並於五月十六日及五月二十六日進行面談,並為新加入志工舉辦職前訓練(志工志願服務基礎訓練(12小時)及特殊訓練,結訓後進行二個月實習,合格者將受證聘用正式加入分組值勤。
文化局也指出,文化志工之服務項目包括,藝文推廣活動服務、各項展覽及藝術節支援導覽、藝文活動策辦推廣、藝文研習活動服務、演藝廳輪值、服務台回答民眾詢問、各項設施及參觀方向指引等,歡迎踴躍報名,報名表請至文化局網頁下載,填妥後回傳至kinmencv@gmail.com或傳真(082)320431,若有疑問可電洽082-328638轉322藝文推廣科李小姐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