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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太武山莊縣府爭取最大開發權益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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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因應縣府所有之新北市中和區太武山莊眷舍列為文化資產保存討論會議。(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因應縣府所有之新北市中和區太武山莊眷舍列為文化資產保存討論會議。(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因應縣府所有之新北市中和區太武山莊眷舍列為文化資產保存討論會議。由於攸關縣有財產處分權益,主持會議的縣府參議李增財強調,太武山莊土地開發縣府已有開發計畫,因此最高原則是不要被列入指定為文化資產保存,如若不然則應爭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並獲修繕補助努力,以爭取最大權益。
會議昨日下午二時起,在縣府工務局第三會議室召開,由參議李增財主持,財政處長黃景舜、科長鄭自欽、建設處科長王垣坤、行政處科長蔡明輝、文化局科長郭哲銘及主計處代表與會。會中,就縣有財產開發計畫、解套方式等,進行集思廣益,並將簽請長官核示,作為財政處、文化局代表,屆時赴台參與新北市政府召開協調會協調底線參據。
縣府財政處指出,新北市中和區太武山莊眷舍係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於民國五十一至五十五年間所興建,以安置當時在金門服務的政委會軍文職人員及眷屬,後國防部基於管用合一原則,將眷舍移請眷服處管理。金門縣政府經多年與國防部協調,於民國九十二年間納為縣有財產。
財政處指出,為活化利用四眷村土地,縣府於一百年委請了一家建築師事務所辦理「中和四眷村太湖山莊、太武山莊、浯江新村、九如新村之土地開發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案」,案於103年八月二十五日驗收通過,依該案可行性評估成果,中和四眷村土地後續建議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土地活化。
財政處並指出,縣府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太武山莊眷村土地,現尚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經營地上眷舍中之民有街55、57、59號等三棟建築物,前於104年二月五日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新北府文資號函作成列冊追蹤之決定。惟尚未登入公告為古蹟、歷史建築、聚落等文化資產。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並訂於三月二十日召開「中和區太武山莊文化資產保存協調會」,鑑於登錄公告為文化資產攸關眷村土地後續活化策略及方案擬定,爰於會前邀集縣府相關單位研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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