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行政院農委會一○三學年度第二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期限至本(三)月三十一日止,金門縣農會理事長蔡水游議員提醒地區符合資格之農、漁民備妥證明文件要於期限內向本縣農會、區漁會提出申請。申請表可至http://www.coa.gov.tw「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頁資料下載」處擷取,或向農(漁)會索取填報。
本獎助學金之核撥,以同一學生於同一學期一次為限。每名發放的金額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申請本項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
當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前一學期(重考生檢附最近一學期)之學業、德行成績單一份,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須檢附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大一(高一)上學期學生檢附高三(國三)下學期之學業、德行成績單辦理。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申請人及其配偶、學生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申請人與該學生於申請日前二星期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依申請表所列供審核通過撥款入戶使用存摺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