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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走私販驅離出境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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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廈門兩名彭姓走私販坐在驅離舢舨上揮手說:「不會再來了。」(楊水詠攝)

大陸廈門兩名彭姓走私販坐在驅離舢舨上揮手說:「不會再來了。」(楊水詠攝)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金門(第九)海巡隊針對去年底,與金門查緝隊共同查獲一起走私未稅香菇案,兩名大陸廈門彭姓走私販服刑期滿,昨(廿六)日在金廈紅十字會雙方見證下,於海上移交陸方後,完成驅離出境,走私船舶則依法實施沒入處分。
據金門海巡隊表示,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金門海巡隊與金門查緝隊金沙鎮雞鳴山二點四浬海域,查獲彭永明與彭三懷二人駕駛「無船名」舢舨走私未稅香菇四百六十八公斤。全案經金門地方法院依「懲治走私條例」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
金門海巡隊表示,依據金門協議由金門紅十字會協助移交及後續驅離出境事宜。海巡隊於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水頭碼頭執行驅離,由金門紅十字會總會副總幹事陳森照和常務監事許秋霖,在金廈海域中線,將兩名彭姓走私販交給廈門紅會人員,完成驅離出境,過程相當順利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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