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民宿賣店合約與回饋金業者有話說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寧報導。
點閱率:637

金門國家公園日前舉辦「一○四年第一次金門國家公園傳統建築民宿暨賣店業者座談會」,會中業者針對換約租金漲價問題、以及民宿回饋金問題提出意見。但座談會中僅派出課長層級,也引起部分業者的不滿。
該座談會的召開,是因日前金管處前處長呂登元走訪地區時,有業者提出,因此在民宿經營課程中召開會議,會中業者針對民宿賣店合約,每到續約時,金管處都會片面調漲租金;以及民宿業者每年將其租金,以一定比例做為社區回饋金,但卻無任何過問權等議題,表示不滿。
在小徑「八三一」軍樂園經營賣店「金門花園」的老闆洪篤欽表示,國家公園的民宿賣店合約部分,於每次合約結束時,都會有續約的動作,且合約期間若無重大問題的話,則可再續約三年;但在續約過程中,金管處往往會將該處片面決定的事項列入合約內容,並要求業者接受。
但是通常金管處在決定時,都是很片面,且往往都沒有徵集民宿賣店業者們的意見,或是僅通知少數業者,或是在續約簡報中提出要增加事項。在此情況下,民宿賣店業者若已經經營多年,如果想要繼續經營,業者勢必只能同意。
肯定多年來金管處將地區民宿活化塑造成特色產業,並使之成為遊客來金必詢問熱點。洪篤欽指出,但是地區特色民宿的現況,不全然是因為金管處對傳統空間的再利用、活化就可以達到現今規模,其中重要的因素,也是靠著地區經營者前仆後繼的投入與努力之下,在金管處與業者雙方共生共榮下,才能有目前的榮景。
民宿業者沒有感受到金管處的相互尊重,洪篤欽說,合約的增加刪減,應該是要對等的,且必須雙方溝通;經營者在續約過程中,還需要再進行簡報,並提出經營願景的同時,金管處會同時針對該處想要增列的項目來提出要求,但該要求都是金管處在當下碰到問題時,片面提出的,有些要求甚至是對業者不利的。
洪篤欽指出,以他個人的看法,金管處此種片面增刪合約的作法,是完全違背契約精神,因契約是需要兩造雙方都認可,且可保障兩造權益;但金管處卻是拿民宿賣店經營者經營權為要脅,逼迫業者屈從,他認為是不對的。且金管處修復古厝民宿,目的不就是為了要活化,並保存多樣性,而非以營利為目的。 在民宿回饋金問題上,該回饋金的主要目的是要社區回饋,業者承租民宿後,每年須提撥租金(租金另計)的百分之十給予當地社區發展協會。洪篤欽指出,業者將回饋金提撥出去後,業者是無任何過問監督的權力。而回饋金的由來,是因前任處長曾偉宏,認為地區某些業者每年提供一些加菜金給社區的做法不錯而來的。初期作法是以樂捐方式,在其後續約時成為條文。
回饋金會因民宿多寡而有所不同,若是地區幾個古厝民宿集中的聚落,每年的回饋金則相對可觀。洪篤欽指出,若要落實回饋的精神,是應該要透過不同的方式來好好應用這些經費,而業者在該聚落開設民宿,也算是當地的一分子,是應該要有監督的權力,而非僅是將錢繳出去。
然因目前國家的會計制度,故而金管處並不願意過問,且金管處主計單位也指出若將該回饋金收下,則應上繳國庫。洪篤欽說,金管處在不願意承擔監督責任下,卻要業者繳付回饋社區的金額,但沒有賦予監督權。
洪篤欽認為,回饋的作法有很多,而不應只是給錢的角色,他認為這項民宿回饋金的機制,業者與社區應要有共同監督的制度,雙方甚至可以討論如何運用,如此才符合「公開、透明」的回饋精神;他認為既然目前做法是如此,業者並無想要介入社區財務的想法,只是希望回饋金專款專用,並能明白金錢的流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