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園區內嚴禁盜採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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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峻魁/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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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區日前發生一起民眾盜採百年樹齡七里香事件,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因此特別呼籲民眾,嚴格禁止於國家公園園區內盜採植物,以免違法法令規定而遭到裁處。
金管處表示,針對日前(六日)金門日報所報導之「蔡厝古道一株百年樹齡七里香遭盜」,該處除感謝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金門縣林務所等單位的共同協助之下,順利偵破該案。除此之外,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日前亦接獲有民眾檢舉,於天摩山既有營區內之七里香亦有遭盜採之情形。對此金管處特別呼籲,天摩山與太武山皆位於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對於珍貴林木遭到盜伐,金門國家公園深感痛心與遺憾,為保存豐富珍貴之林相及植物景觀,金管處將加強查察,違者將視情節依國家公園法、森林法究處,遏止不法。
根據相關法令的規定,民眾到山野林間遊玩休憩,除了陶冶身心與踏青外,對於草藥、林木等植物切勿任意摘採或是挖拔,也請不要隨便撿拾山林裡的自然資源,因為此舉有可能會觸犯「森林法」及「刑法」的竊盜罪;而若是在國家公園範圍內,也可以依照違反「國家公園法」予以開罰。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除了感謝各界共同維護地區珍貴的自然資源外,也特別再次呼籲,希望民眾及遊客一定要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同時亦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加強於園區內的巡邏,若有民眾發現違法案件,也可致電檢舉告知(聯絡電話:金門國家公園:(082)313100、或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082)324115),希望官方與民眾共同攜手,守護家園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