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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楷模開始受理推薦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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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衛生福利部主辦的中華民國第19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凡符合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者,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得自行推薦候選人,或轉知所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公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轄區內機關(構)推薦候選人,並請彙整所轄候選人相關資料後,函送主辦單位審查。
為激勵優秀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肯定其展現超越障礙、振翅高飛之毅力及樂觀進取、積極奮進之精神,進而啟發其他身心障礙朋友致力獨立自主、奮發向上,足為楷模者,衛生福利部特設置「金鷹獎」。
推薦單位應於104年5月8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前,檢附所推薦候選人資料函送主辦單位審查。推薦單位推薦候選人所送參選資料恕不退還,同時為顧及候選人參選資料之保密性,將於104年12月31日後統一銷毀,請候選人審慎提供參選資料。
當選人經評定後,主辦單位將以正式公文函知當選人本人及其推薦單位,並擇期舉行表揚典禮(地點、時間另定),獎勵內容為: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金鷹獎座乙座,金質金鷹獎章乙枚。
相關表格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站(http://dpws.sfaa.gov.tw/commonch/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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