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教育縣府請專家加持
金門縣政府昨日邀請國立陽明大學教授、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周碧瑟(左上角)講授國際人權兩公約。(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邀請國立陽明大學教授、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周碧瑟,為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參加人員,講授國際人權兩公約與人權教育。金門縣副縣長林德恭也以早期金門居民要擁有一台收音機、一顆籃球都困難,是以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國際人權法典也是普世價值,金門要走入世界就要在推動上努力。
這場研習昨日上午九時起,在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副縣長林德恭指出,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者乃重要之國際人權法典,其不僅為國際條約,並取得國際慣用法之地位,業已成為人權保障體系之普世價值及普世規範。
林副縣長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由總統於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批准。總統並於同年五月十四日批准兩公約;行政院亦於九十八年八月十七日核定旨揭人權大步走計畫。
副縣長林德恭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人權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不論其種族、性別、長相、社會階級、教育程度皆應具有之權利,然而保障人權既是世界潮流,亦是現代國家民主化、自由化最重要的指標,更是國際社會關注焦點之一,因此,為促進我國人權發展及提升國際人權地位,我們自應澈底實踐人權兩公約。
周碧瑟則指出,人權兩公約規範自由權及社會權之重要性及保障範圍,是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典」。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著重於個人有權對抗來自於國家方面的干預與壓制,具絕對性、即時性,目前有一百六十七個締約國。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著重於個人有向國家爭取福利的權利,具綱領性,逐漸實現,目前有一百六十個締約國。
周碧瑟指出,法務部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已於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由總統公布實施,十二月十日生效。而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周碧瑟並指出,依兩公約施行法規範,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令規定之業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行兩公約規定事項;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互間應協調連繫辦理。而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兩公約保障各項人權規定之所需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逐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