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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管理維護訓練課程即起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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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主辦,國立金門大學建築學系承辦的「104年金門古蹟管理維護人員教育訓練課程」,即日起受理報名。電話(082)-313456,傳真(082)-313463。
金大指出,此課程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為賦予古蹟等文化資產新的保存形式,及為能有效協助古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管理維護技能,特辦理此教育訓練課程,以協助解決國內古蹟管理維護人員知識缺乏之窘境。金大歡迎古蹟、歷史建築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文化資產公部門機關單位、業務承辦人員及社會各界關心古蹟保存之一般民眾報名參加,學習關於有形文化資產保存與管理維護基礎知識。
金大表示,課程將於5月9日至5月30日(每週六)假國立金門大學上課,每週上課6小時、合計24小時。由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榮芳杰助理教授、國立台南藝術大學邵慶旺助理教授、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陳拓男博士、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王貞富副教授及國立金門大學曾逸仁助理教授等,為學員授予「古蹟法規知識概論」、「古蹟再利用經營管理實務概論」、「古蹟危害預防概論」、「防盜、防災、保險概論」、「古蹟環境致災風險評估」、「文物清點與保養概論」、「古蹟防火與災害防救」、「古蹟修繕計畫」、「日常保養檢修實作」、「防火及災害防救編組演練」等課程,以提供研習人員基礎知識,及培訓其撰寫古蹟管理維護計畫之技能。此外,將依據教育訓練課程辦理需求,配合古蹟之現地解說、操作與防災演練等事項,強化課程之內容與實務狀況之理解。
金大指出,參與本課程且完成修業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得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6條:「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所需經費,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之規定,優先向主管機關申請管理維護、小型修繕等相關經費補助。而為鼓勵各界人員參與,將採課程護照方式登錄學習情形,本年度授課期間因故未能完成所有課程者,仍可於來年課程中補齊,以利取得結業證書。請有意參加者自即日起,以傳真或Email報名。可於金大建築系網頁http://arch.nqu.edu.tw/下載報名表填妥後email至yuhui0813@gmail.com,並致電金大建築學系呂小姐確認,電話(082)-313456,傳真(082)-313463,亦可至文化部文化資局網站上活動快訊參閱,參加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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