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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籲畜農業合法用藥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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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畜農朋友們請注意!動植物防疫所表示,台灣地區日前針對市售早餐食材(肉及蛋)隨機抽樣五十八件進行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檢驗結果五十一件符合規定,七件不符合規定,其中漢堡肉一件,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雞蛋六件,殘留藥品皆為合法核准之動物用藥,但未核准使用於產蛋中之蛋雞,防疫所籲請地區畜農重視用藥問題、以免遭罰。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這些經檢查後不合格的業務,除將協請相關衛生單位協助釐清食材來源食品業者,並查明來源畜禽養殖場,目前防檢局也將加強畜牧場藥物殘留監測外,並金門動植物防疫所持續加強向畜禽養殖業者宣導教育,應依核准藥品之標示正確使用及遵守停藥期,避免造成違法殘留,以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目前,為有效監督畜禽飼養業者能合法、安全用藥,防疫所按年度計畫執行畜禽產品安全及畜牧場用藥品質監測等查驗工作,不合格案件將由轄縣市政府依法裁罰。另針對歷年抽驗不合格之養殖場,防疫所將列為加強檢驗、監測單位,防疫所籲請也將針對相關業者持續辦理正確用藥教育,建立合法及正確用藥觀念。
動植物防疫所強調,核准之動物用藥品皆訂有使用對象動物、用法用量及停藥期等規定,業者應遵照該藥品之核准範圍使用,以免不當殘留。倘查獲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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