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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製品不能銷台縣府﹕無法接受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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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人員進行牛隻檢體採樣。
(照片由金門防疫所提供)

  防疫人員進行牛隻檢體採樣。 (照片由金門防疫所提供)

金門縣政府針對牛隻檢測出疑似A型口蹄疫病毒核酸案例,防檢局專家小組會議相關防疫措施發布聲明稿,強調中央斷然管制本縣非生鮮產品之牛肉乾、廣東粥、燒餅、肉鬆貢糖等加工產品銷台,作法上顯然矯枉過正,無限上綱,其管制作為顯與前述科學論據相悖,縣府基於防疫,絕對支持農委會對於動物、冷凍、冷藏及其生鮮肉品之必要管制措施,但對防檢局管制加工肉製品表達無法接受之立場,況此一措施勢將衝擊年產值五億元之金門牛肉加工業,茲事體大,中央實不宜草率做成此一決定,過度傷害金門。
針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昨日晚間發佈新聞指出,家畜衛生試驗所於本縣1牛場於例行性屠宰場及畜牧場主動監測樣本中,初步檢測結果1頭牛隻樣本疑有A型口蹄疫病毒核酸反應,本縣立即成立「因應動物疫病災害緊急應變中心」,協請中央指派口蹄疫專家來金協助疫情調查。就案例場曾檢出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陽性牛隻之來源場先進行訪視,已於5月8日上午完成金城鎮邵姓及董姓牛場及金寧鄉許姓牛場之訪視,並由防疫所進行全場採樣,牛隻動物健康情形良好,並無口蹄疫流行病之臨床症狀。
惟依防檢局於5月8日上午11時召開之專家小組決議相關防疫措施,雖經防疫所文水成所長及畜試所莊謙恭所長於會中極力爭取,並由縣長陳福海、本縣立委楊應雄、建設處長翁自保分向農委會副主委及防檢局張局長表達不能接受立場,但未獲防檢局認同,仍將要管制本縣非生鮮產品之牛肉乾、廣東粥、燒餅、肉鬆貢糖等加工產品銷台。
縣府建設處指出,本縣於88年間發生口蹄疫後,即成立動植物防疫所,所有牛隻於90年起全部實施烙印及釘掛耳標工作、牛籍異動管理及公務獸醫執行防疫注射,歷次之監測結果表現良好,惟此次檢出之疑似A型口蹄疫病毒核酸,與大陸102年發生之病毒株比序相似度高達99.9%,金門之地緣性及兩岸交流之頻繁,對發生此案件,金門縣政府深表遺憾。
因A型血清型屬國內未曾發生之型別,且不同血清型之口蹄疫疫苗無交叉保護效果,防範其發生及蔓延,農委會自即日起禁止金門縣偶蹄類動物、冷凍、冷藏及其生鮮肉品、肉臟或其熟製、加工之相關產品輸往台灣及其他離島,包括牛肉乾、廣東粥、燒餅、肉鬆貢糖等等製品。以目前之疫情僅一案例場,其他動物均健康,依文獻報告,口蹄疫病毒不耐熱,加熱超過80度,病毒很快可被殺死,加工肉很品在添加劑或高溫處理下,病毒亦很快可死亡,金門縣政府對於防檢局禁止無防疫風險或危害防疫之熟製、加工之相關產品,如牛肉乾、廣東粥、燒餅、肉鬆貢糖等製品輸往台灣及其他離島,顯然矯枉過正,無限上綱,其管制作為顯與前述科學論據相悖,本府基於防疫,絕對支持農委會對於動物、冷凍、冷藏及其生鮮肉品之必要管制措施,但對防檢局管制加工肉製品表達無法接受之立場,況此一措施勢將衝擊年產值五億元之金門牛肉加工業,茲事體大,中央實不宜草率做成此一決定,過度傷害金門。
又查民國88年及102年間之口蹄疫疫情亦未有如此之作法,尤其金門牛肉乾所有商家的共同努力下,已成為金門另一項產業,提供許多就業機會,如貿然管制,將對地區之經濟造成嚴重衝擊,金門縣政府對專家小組之決議,不能接受,要求防檢局再慎重考慮,傾聽民意,不要過度執法。
縣政府也再一次要籲請所有養殖戶,加強自衛防疫工作,如係移動管制之畜牧場,請配合勿移動動物,在疫情調查確定無傳播風險後,將立即解除移動管制。
金門縣畜試所種牛牧場所飼養之布拉格斯肉牛目前動物健康,縣府已責請該所加強人車管制、防疫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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