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幼園長6日報名12日遴選
金門縣104學年度金城幼兒園園長遴選作業,將於7月6日受理報名,7月12日辦理遴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可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辦理報名,逾時或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金城幼兒園園長遴選,報名資格:一、基本條件:(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及第33條、幼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若事後發現上述各法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解聘。二、資格條件: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一)依據幼照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在幼兒園(含幼照法施行前之幼稚園及托兒所)擔任教師或教保員5年以上。2、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有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二)依據幼照法第57條第1項第1款,具下列資格之一者:1、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幼稚教育法核定在案之幼稚園園長。2、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核定在案之托兒所所長。3、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托育機構主管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但其教保經驗年資及資格應符合101年5月30日修正前「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4條之規定。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報名時間,自104年7月6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辦理報名,逾時或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地點在金門縣政府教育處3樓辦公室(特幼科)。
遴選時間為104年7月12日上午8時至17時,在金門縣政府新聞發佈室辦理。遴選方式採口試進行。由參加遴選人員先針對個人辦學理念、幼兒園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之處理方案,向遴選委員口頭報告後,再由遴選委員進行深度詢答,經由遴選委員會遴選出分數最高一至三人,報請縣長圈選聘任之。
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網址:http://www.km.edu.tw/)。幼兒園園長人選經遴選委員會遴選出分數最高一至三人,報請縣長圈選聘任之。
而參加104年度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者,於104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訓練課程及格證明文件,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有關金門縣104學年度縣立金城幼兒園園長遴選相關事宜查詢電話及公告網址如下:(一)金門縣教育處特幼科,電話:082-325630。(二)金門縣教育處網站:網址:http://www.km.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