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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香盜採案被告須付復育費用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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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遭盜採的七里香,目前已長出新葉。(金管處提供)

日前遭盜採的七里香,目前已長出新葉。(金管處提供)

今(一○四)年四月間,於金沙蔡厝地區發生一起「百年七里香」遭盜採之案件,經福建省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以緩起訴處分,並須各自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三萬元。而該株被盜採之七里香,也在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的照顧之下,已萌發新葉。
日前本報刊載民眾利用清明節連續假期,返回金沙蔡厝掃墓,於途中發現蔡厝古道旁的一株百年七里香,遭不肖民眾盜採,案發現場僅剩遭鋸斷的枝葉。該案經通報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後展開偵查,同時聯合縣警局刑警大隊、保七總隊第四大隊金門分隊、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金門縣林務所等單位,順利查出一對父子涉有嫌疑,同時也尋回已經遭到移植的七里香,縣警局也依觸犯「森林法」及「刑法竊盜罪」,將盜採民眾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日前蔡厝古道一株百年樹齡七里香遭盜的案件,業經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以「竊盜案」偵查終結,惟因被告的兩人,均無任何犯罪前科,且已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達成和解,被告並同意負擔「七里香」的復育支出費用,因此以緩起訴處分,並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三萬元。
「七里香」的植栽,會散發出獨特的香氣,因此相當受到園藝愛好者的喜愛,此外,根據藥典的記載指出,七里香同時還可作為中藥材治病,七里香生長速度慢,而且扶植不易,隨意盜採也不容易存活。
金管處也提醒民眾,根據相關法令的規定,民眾到山野林間遊玩休憩時,對於草藥、林木等植物,切勿任意的摘採或是挖拔,更不要隨便撿拾山林裡的自然資源,隨意帶回家,因為這樣的舉動極有可能會觸犯「森林法」以及「刑法」的竊盜罪;若在國家公園範圍內隨意盜採花草樹木,管理處也可以依照違反「國家公園法」予以開罰。
金管處也再次呼籲,請民眾遵守相關規定,切勿隨意盜伐林木,以免觸法受罰,若民眾發現違法案件,可致電相關單位(聯絡電話:金門國家公園(082)313100,或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082)324115)檢舉告知,以共同守護家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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