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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空污環保局籲勿任意露天燃燒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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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露天焚燒垃圾,瀰漫的煙塵嚴重影響空氣品質,消防人員據報前往滅火。(環保局提供)

民眾露天焚燒垃圾,瀰漫的煙塵嚴重影響空氣品質,消防人員據報前往滅火。(環保局提供)

 露天燃燒易排放大量污染物,包括懸浮微粒以及碳氫化合物等有害物質,在氣象條件不利於擴散之條件下,瀰漫的煙塵不僅會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危害民眾健康,甚至會影響行車視線,造成自身或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環保局提醒民眾切勿任意露天燃燒,以免被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也希望民眾可撥打該局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56-580,檢舉任意露天燃燒廢棄物之違法行為。
 近年來因時代變遷與環保意識抬頭,環境公害問題逐漸成為民眾關心的議題,而「露天燃燒」可說是本縣民眾最常受到影響的污染行為之一。環保局指出,本縣露天燃燒案件多為一般農戶或家戶單位,焚燒物則以雜草、枯枝葉、禽畜排泄物及農業廢棄物等為主,習慣上多選擇以現地燃燒的方式來處理,不僅造成空氣污染,且易引起山林野火。相對於大面積耕作之農戶多有加入契作班,針對農業廢棄物處理均有一套標準作業流程,鮮少有露天燃燒之情形。
 環保局建議雜草落葉或農業廢棄物宜改採翻耕掩埋或集中堆肥等方式加以處理及再利用,以取代一般燃燒方式。此外,倘若發生大量植株感染病蟲害之情形,依規定可向本縣消防局申請田野引火燃燒許可,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引火燃燒。
 為減少本縣露天燃燒所產生的影響,維護本縣空氣品質,近年來環保局持續派員稽巡查外,並配合各種方式進行禁止露天燃燒宣導,譬如召開宣導會、張貼海報及懸掛紅布條、或委託電視台及電台廣播等管道播放宣導,以期能有效抑制露天燃燒行為。
 環保局指出,露天燃燒的違法行為除了「空氣污染防制法」明文限制外,其它如「消防法」等法令中,都分別訂定相關的管制規定與罰則,以保障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依空污法之規定,露天燃燒屬於違法行為,違反者可處行為人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者,則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至一百萬以下罰鍰,若燃燒排放之濃煙妨礙行車視線導致車禍傷亡時,則須負刑事責任。
 環保局提醒民眾,特定種類廢棄物如廢木料、棧板等,應交由本縣廢棄物衛生掩埋場進行處理及再利用,切勿任意露天燃燒,以免受罰。而民眾若發現有違法燃燒廢棄物之行為,請撥該局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56-580,將派員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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