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運送措施修正徵建言
地區畜農朋友請注意!農委會七月三日公告「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草案,自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歡迎地區畜農朋友反映相關意見,確保自身權益!
農委會此次公告的「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草案係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進行公告,畜農朋友此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在公告刊登公報(七月三日)後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畜農朋友可洽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地址為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或是以電話(02)2343-1401、傳真(02)2304-7055,或是透過email:baphiq@mail.baphiq.gov.tw反映意見。
在此次公告草案方面,未來透過「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的執行,將可預防動物傳染病之傳播,動物運輸業者應實施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之清洗、消毒措施,措施適用範圍為家畜及家禽(以下簡稱動物)之動物運輸人員、車輛及其裝載箱籠。
而清洗消毒作業人員執行清洗消毒,應依下列安全防護及執行原則辦理,其清洗消毒作業人員之安全防護措施包括了,消毒作業人員應戴口罩、帽子,穿長袖衣服或防護衣;調配消毒劑時應帶手套,並應攪拌均勻;噴灑消毒劑時,嚴禁抽煙、飲酒;消毒完成後未經漱口或洗手不可飲食;每天執行消毒工作完畢後應沐浴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