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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今在瓊林打狂犬病疫苗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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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金門地區狂犬病預防的注射率,並宣導提供寵物優質飼養環境等保護動物觀念,防疫所將於今天(8月15日)上午9時至11時,赴金湖鎮瓊林里公所前廣場,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此次活動獲得瓊林里蔡顯明里長的大力支持及協助,防疫所已連續二年皆至瓊林里設立狂犬病注射站,服務當地里民,減少民眾舟車勞頓的辛苦。
防疫所表示,歡迎飼主攜帶犬、貓前往注射狂犬病疫苗(需自費100元,並請攜帶去年度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書,以便抄寫)或辦理寵物登記(需自費,未絕育400元,已絕育300元,且畜主需年滿20歲並攜帶身分證),如果有任何與寵物飼養或日常照料有關問題,也可以到現場請教防疫所人員。
由於目前狂犬病疫情並未完全平息,防疫所也呼籲,民眾不要與野生動物接觸並儘速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對於來歷不明的動物謹守「不干擾、不接觸、不觸摸、不餵食」的四不原則,若發現野生食肉目動物屍體請速通知防疫所處理。另外,防疫所也呼籲,為落實寵物登記,強化管理成效,未來將加強公共場所稽查,凡被掃瞄不到晶片的寵物狗,飼主要被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為配合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徹底執行,提升全縣寵物登記率,減少棄養發生,開罰是不得已的手段。
防疫所強調,目前金門縣並非動物狂犬病高風險地區,切勿恐慌,一般民眾只要遵循「二不一要」原則,「不棄養家中寵物」、「不接觸野生動物」及「每年主動為家中飼養犬貓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便可簡單且有效杜絕家中寵物和病原之接觸,使疾病發生風險降至最低。而為了確保人畜公共衛生,防範大陸的狂犬病擴及金門,飼主每年應該定期為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的飼主,依規定可處罰新台幣10000至50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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