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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保育濕地生態政府將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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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濕地生態功能並鼓勵由下而上之方式參與濕地生態保育,內政部及經濟部採聯合補助方式辦理,於105年度共編列3,950萬元概算,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及其他濕地保育研究調查等。
 受理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1日止,補助項目包括擬定地方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設置濕地必要設施、濕地測量、濕地棲地環境營造、濕地生態廊道建構與復育、海岸濕地防護、背景環境生物及社會長期調查研究與監測、社區參與濕地經營管理、教育推廣等,歡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踴躍申請。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有意申請補助的鄉(鎮、市)公所、法人、團體或大專校院,應報經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第一階段初審作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統一彙整後於10月1日前提報至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進行第二階段複審作業。
 補助對象及額度於第二階段審查後核定,相關補助作業規定詳見於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網站http://www.tcd.gov.tw及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http://wetland-tw.tcd.gov.tw,或逕洽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02-2772-1350分機3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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