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縣長赴漁業署爭取漁港建設經費
為因應本縣漁港建設需要,縣長陳福海昨(廿七)日率祕書何國楚、建設處處長許志忠及漁牧科人員赴台到漁業署拜會;陳縣長並與漁業署署長蔡日耀、副署長王正芳及承辦單位進行協調,他請漁業署在經費預算與政策上給予支持。
陳縣長表示,近年地區漁業資源略有復甦,尤其是高經濟價值之黃魚,更讓漁民趨之若鶩;因此,漁船數量急速增加,致使漁港區域船席不足。同時,他說金門地區漁民高齡化,也突顯漁港基礎安全設施需要加強,如增設浮動碼頭,方便漁民上下安全,而改善航道水深,增加漁船航行安全等等,均是永續漁業之施政理念。
陳縣長進一步指出,金門位處離島、且其情況特殊;早年,金門受到戰地政務抑制,漁業發展與建設均受到影響;到了解嚴後,金門又受大陸漁船越界捕魚、電炸魚,造成漁業資源萎縮,直到近年海巡單位加強執法與陸方的溝通管道開啟,漁業資源逐漸起色。
陳縣長說,最近也與廈門辦理兩岸共同魚苗放流以增育漁業資源,均是希望漁業能好好發展,提供年輕人就業機會。但是漁港的建設,在行政院海岸永續發展綱領下,不再新設漁港;中央建設經費亦逐年縮減,金門卻正在起步,中央在政策上應予支持。
對於水頭商港建設佔用原來後豐港漁民漁船泊區,因此建設後豐漁港還給漁民泊船空間,陳縣長表示,有其迫切性,以照顧漁民生計外,漁港建設完善也可提供休閒漁業發展,吸引觀光旅遊人口,活絡金門。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針對陳縣長所提訴求,他表示在颱風期間,有看到新聞報導陳縣長關心後豐港漁民吊船避風,體恤漁民;同時,蔡日耀也認為漁港改善確有必要,對於漁船管理及漁港建設,蔡署長提出下列看法:
一、目前國內漁船採汰舊換新制度,實施減船政策管制總船數量與噸位,保護漁業資源及提高平均漁獲量的效果,以促進近海漁業達到平穩生產的目標。
二、加強漁業資源管理,以維資源管理與永續,黃魚資源要永續利用,要去管理,如TAC總容許捕獲量之建立,由水試所調查研究黃魚資源量與生物特性去建立制度管理,可參考屏東東港櫻花蝦產銷班管理制度,永續黃魚的資源。
三、加強漁獲資料公務統計,作為漁港建設的衡量指標,請漁民進行卸魚或漁獲申報,才能有正確漁業經濟數據等生產指標,作為爭取漁業建設之依據。
四、漁港建設部分針對新湖及羅厝、復國墩漁港建設工項與後豐漁港新設問題,初步對於新湖及羅厝之港區浚深與清淤等維持航道安全事項漁業署將優先補助,復國墩漁港浮動碼頭等安全性基礎設施亦納入考量。
另外,至於羅厝漁港內部改善擴建等將視年度預算調整,視全國整體預算酌予檢討,並可爭求離島基金補助。針對後豐漁港建設則可要求交通部,因商港開發建設應考量傳統漁民泊船權益由交通部之方向爭取預算。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並表示,由於行政院於民國96年核定「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以來,在不新建漁港原則下,原有的漁港朝多元利用方向規劃,漁港擴建如果在符合「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檢討其需求性專案報院核定,原則上仍有機會。
最後,陳縣長聽完漁業署各項意見後,陳縣長希望中央在政策上、經費上能夠多多給予支持與指導,並多到金門了解金門,提供金門漁民更完善之漁港港埠建設,促進金門漁業和休閒觀光產業的發展和繁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