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斜屋頂獎助尚有經費
為減輕鄉親在自然村專用區內興建斜屋頂及使用傳統建築元素產生之負擔,縣府今年編列新台幣二千萬元辦理獎助,符合申請資格自101年十月十八日後取得使用執照者,且建物沒有違建,或二次施工情形即可辦理申請。縣府建設處表示,為利年度審查作業需要請於今年十一月二十日前向縣府申請,歡迎民眾盡早提出申請!
縣府建設處表示,為維護村落景觀風貌特色、減輕民眾經費負擔,縣府特訂定「金門縣建築物融合傳統聚落風貌獎助自治條例」以及「金門縣建築物融合傳統聚落風貌獎助審查基準」,提供建築設計準則與經費補助標準供民眾參考。
建設處指出,現行每一案件最高可獎助新台幣八十萬元,如獨棟建築設置斜屋頂,使用現代式斜屋頂最高可獎助四十萬元,傳統燕尾或馬背式斜屋頂最高可補助至六十萬元,其他如地坪、圍欄、立面面磚、窗台…等項目。
建設處指出,縣府均有詳列工項與獎助標準,鄉親如不清楚可上本縣建設處網站下載相關法規與說明,或洽詢縣府建設處都市計劃科將有承辦同仁進行說明,詳實填列檢附申請書件向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