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刑警大隊破獲住宅竊案
黃姓女子放在金城鎮住處行李箱內的首飾與紙鈔遭竊,縣警局刑警大隊跨海在桃園火車站逮獲嫌疑人何姓男子,偵訊後依「竊盜罪」將何嫌解送地檢署偵辦。 (李金鎗攝)
金門縣刑警大隊破獲住宅竊案,一黃姓女子放在金城鎮住處行李箱內的首飾與紙鈔遭竊,共損失新台幣147萬餘元。縣警局刑警大隊跨海在桃園火車站逮獲嫌疑人何姓男子,偵訊後依「竊盜罪」將何嫌解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地檢署將其聲押。
警方指出,該局刑事警察大隊於8月25日接獲金門地區某知名旅行社之妻黃姓女子報案指稱:於104年8月17日自臺北返金後發現置於金城鎮民生路住處房間內之粉紅色行李箱及一箱知名品牌華歌爾新女用內褲遭竊,共計損失:「3瓶1000cc約翰走路威士忌、1瓶750cc金門高粱酒、粉紅色行李箱(內裝有勞力士女用手錶壹只、18K金鑽石手鍊壹條、黃金約3兩、鑽石戒指2枚、鑽石項鍊2條、銀行存摺、印鑑章3枚及人民幣、日幣、美金、新臺幣等紙鈔共約新臺幣8萬元等物品),初步估算共損失新臺幣147萬1,500元整。
由於該案財損價值達新臺幣147萬餘元,且是住宅重大竊盜案,警察局局長謝榮隆深感住宅是民眾最溫馨、最安全的窩,為確保地區民眾住家生命財產之安全,特指示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洪俊義成立專案全力偵辦,經該局刑事警察大隊聯合發生地金城分局偵查隊組成專案,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官漢森指揮偵辦;並調閱該大樓監視器影像發現:被害人之先生翁某基於善心,考量友人何姓男子抵金,遂於飲宴後於104年7月4日0時35分將該何姓男子帶返回住處休宿,那知「善心之舉變成引狼入室」,於同(4)日5時36分該何姓男子即趁翁某熟睡、其妻回臺灣之際竊取被害人所有之粉紅色行李箱內財物等逃逸,且自竊案後,即滯留臺灣不敢入境金門。
警方調查涉案之何姓男子(35歲),有多項不良紀錄,前於金門地區擔任某知名旅行社翁姓負責人司機,對外誆稱其從事旅遊業,且一度擔任金門地區某社團「會長」;甚為狡獪,自竊案後則動用心計假裝認錯以博取被害人同情、爭取時間遊走兩岸銷贓;待將贓物傾銷將盡,且獲知被害人已報案,即滯留臺灣不敢返金;在臺期間都匿居其女友桃園租屋處,自竊案後又唆使其不知情女友搬遷租屋處所,以逃避警方追緝。
案經該局洪大隊長親率刑事幹員跨海赴臺,抽絲剝繭分析追查其行蹤,經二晝夜埋伏,於14日上午10時許,該何姓嫌犯正欲搭火車北上時,在桃園火車站入出口處,為執行埋伏之金門縣刑警大隊刑事幹員許世賢一眼認出,當場拘捕,並押往其匿居處執行搜索發現:除大部分贓物均經何嫌銷贓且利用二個月時間到處旅遊花用殆盡,且何嫌還自備「手銬鑰匙」一把,不排除有企圖一旦為警方逮捕趁隙脫逃之嫌;又何嫌甚為奸狡,除坦承金飾持往新北市中和某銀樓典當外,對於所竊取貴重如鑽戒、勞力士金錶等贓物,均辯稱丟棄而不知行蹤。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將何嫌解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地檢署將之聲押以利後續贓物流向之追查。
警察局新接任局長林漢堂對於地區治安甚為重視,為提供地區鄉親一安全、安寧的生活空間,以維護地區善良淳樸風氣,除指示金門縣警察局全體員警持續秉持打擊不法、保障合法精神,全力為地區鄉親服務;同時,也藉此呼籲不法份子不要心存僥倖,金門縣警察局有信心、有決心,遵奉陳縣長的指示,全心全力為金門地區治安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