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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縣長重大社會福利政見》55歲秋節慰助金今可以領到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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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104年秋節慰助金業經金門縣政府民政處完成審核作業,符合申領資格之縣民,慰助金款項將於今(25)日當日匯入縣民申請時所提供之郵局(土銀)帳戶內;不符合申領資格之縣民,民政處亦將另行函請各鄉鎮公所協助轉知,敬請鄉親們密切注意。
 民政處指出,本案慰助金係為陳福海縣長上任以來,極力且優先推動之重要社會福利政見,自104年7月16日開始受理申請以來,本縣街頭巷尾間最熱門的話題就是「你申請慰助金了沒」,許多外縣市之民眾也對於這項金門縣獨有的社會福利感到稱羨不已。
 另據民政處統計,本案共有12798人提出申請,至申請截止日共有12637人通過申請,161人因資格不符,沒有通過申請。
 而為使慰助金順利發放,達成陳福海縣長宣示之「簡政便民」原則,金門縣政府副縣長林德恭、民政處前任處長李錫回、現任處長陳世保也多次邀集各作業機關召開協調會議,協調各鄉鎮公所開設申請單一窗口;另為讓人民「有感」,申請必備文件除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個人郵局(或土銀)帳戶影本外,亦做成免除過往民眾均須檢附「戶籍謄本」之指示,改由各戶政事務所查核申請民眾之設籍年數是否符合發放資格,申請手續簡便,深獲民眾好評。
 此外,在完成首次慰助金發放作業後,金門縣政府民政處處長陳世保昨亦就以下三點提醒鄉親特別注意:
一、本慰助金發放年齡至64歲止,年滿65歲者,即依據「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規定另行請領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
二、本慰助金經完成初次申請後,符合資格者次節不用再申請,縣府將於每年春節、端節、秋節各核發慰助金新臺幣12,000元,惟倘有年滿65歲、死亡、戶籍遷出本縣等情事者,縣府將撤銷其發放資格。
三、符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之鄉親,倘確定於105年2月8日(含當日)前年滿55歲,自即日起即可備齊相關申請文件,逕向本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105年春節慰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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