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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受災戶減稅30天內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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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杜鵑釀災,國稅局提醒受災戶,個人災損金額十五萬元內,企業五百萬元以內,只需拍照存證、填具申請書或取具村里長證明,三十天內申請,明年五月即可核實按災損金額申報減稅。
國稅局表示,受災個人或企業在丟棄泡水或毀損的物品前,要記得拍照存證或保留相關證據,在災後三十日內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勘驗。
國稅局指出,個人災損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下,僅書面審核,或憑村里長及警政機關證明,即可申報損失金額審核認定;超過十五萬元,國稅局則會派員實地勘查並發給民眾災損證明。
國稅局指出,受災戶取得國稅局核發的災損證明後,明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若採列舉扣除額申報,即可憑單扣除災害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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