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緝仿冒金門高粱酒縣警局跨海又有斬獲

金門縣警察局跨海會同金酒公司、高雄市刑大、臺南市政府財政處、高雄市政府財政處等單位,查獲仿冒金酒公司生產之三節家戶配酒共146瓶,縣警局刑大大隊長洪俊義說明查辦過程。 (縣警局提供)
為維護金酒公司商譽,金門縣警察局跨海追緝仿冒「金門高粱酒」又有斬獲,前天(9月30日)會同金酒公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南市政府財政處、高雄市政府財政處等單位,兵分多路分別在高雄、台南、屏東等處查獲仿冒金酒公司生產之三節家戶配酒共146瓶,市價約二十餘萬元,警方並將簡姓等三嫌犯依刑法詐欺、違反商標法罪嫌移送臺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於今年7月28日在高雄查獲顏姓大盤商涉嫌販賣偽劣金門高粱酒,每次交易總金額約40萬到50餘萬元,相關偽劣金門高粱酒品於購入後均立即轉售下游盤商;經持續蒐證相關盤商證據資料後,向臺灣屏東、高雄、臺南等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並於前(30)日兵分多路在屏東、高雄、台南等地執行搜索。
警方分別於簡姓、鄧姓、王姓嫌犯處查獲仿冒金酒公司所生產之95春節家戶配酒(1000ml)、93年秋節家戶配酒(750ml)、金門地區專用酒(100年750ml)、金門地區專用酒(95年,600ml)等酒品總計146瓶。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菸酒批發商簡姓涉嫌人向警方供稱,其平日有收藏陳年高粱酒習慣,於101至102年間陸續向該顏姓男子購買95春節家戶配酒、93年秋節家戶配酒、金門地區專用酒等酒品約3至4次,總計購買38箱金門高粱酒,金額約新臺幣20餘萬元。於購買之初發現部分93年秋節家戶配酒包裝怪怪的,因此退還顏姓男子14箱,但並沒有收到顏男的貨款,其餘均為收藏、自行飲用或贈送友人等。
簡姓等嫌犯經詢問後,警方將他們依刑法詐欺、違反商標法罪嫌移送臺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縣警局刑大大隊長洪俊義指出,本案經長達二個月偵查期間,因涉案地點均在高雄、屏東、臺南等地,警察局專案小組經抽絲剝繭,蒐證後洽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協助,始順利偵破,該局亦將持續擴大追查顏姓酒商之幕後製造、販售偽劣酒品來源、商家及工廠,另針對扣案之高粱酒品內容酒質也併採樣送驗,維護金酒美譽及確保消費者飲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