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進出港改向安檢所申報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發佈公告表示,海巡署自今(一)日起,停止報關簿簽章,籲請漁民進出港時,務必向海巡署當地安檢所申報,以免權益受損。
縣府建設處表示,為確保汽油船外機漁船筏主申購免徵營業稅汽油之權益,爰調整現行汽油船外機漁船筏主作業程序如下:漁民進出港時,向海巡署各安檢所申報→安檢所登錄進出港紀錄後,資料自動交換至漁業署漁業管理資訊系統→漁民至漁會申請進出港紀錄→漁會經漁業管理資訊系統列印進出港紀錄,用印後給漁民→漁民持進出港紀錄據以申購免徵營業稅汽油→加油站按進出港紀錄,依規定核算免徵營業稅汽油量。
縣府建設處表示,因自今(104)年十一月一日起,海巡署停止報關簿簽章,請本縣漁民進出港時,務必向海巡署當地安檢所申報進出港紀錄,安檢所人員接獲漁民申報後將資料登錄海巡署安檢資訊系統進出港紀錄後,資料將會自動交換至漁業署漁業管理資訊系統,漁船筏主再向漁會申辦漁船用汽油優惠補貼、申購優惠漁業動力用油,申購免徵營業稅汽油、申請獎勵休漁等業務,漁會再依漁業署漁業管理資訊系統資料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