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約僱人員招考報名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招考特殊教育約僱專業人員,預計擇優錄取1名,備取2名,歡迎符合應試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4年12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採通訊報名,連同應備資料逕寄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收,信封並請註明「參加教育處特殊教育約僱專業人員徵才」字樣。
這項特殊教育約僱專業人員招考,應試資格為:(一)基本條件:1、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所列情事者。(二)報名資格:領有治療師(物理、職能、語言)證照或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者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1、與其專業有關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特殊教育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特殊教育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於二年內取得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研習時數達36小時以上。
甄選方式:第一階段書面(50分,學歷10%、年資20%、訓練及進修20%),第二階段面試(50分,綜合考評)。
應備資料:(一)報名表乙份(請貼上本人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二)個人簡歷表(格式不限,A4二頁為限)。(三)最高學歷畢業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專業工作年資證明、訓練及進修研習。(四)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五)回郵信封乙份(貼足掛號郵資並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六)其他足以佐證之專業表現資料(如著作、論文發表、個人特殊表現、取得「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研習證明…等)。
甄試日期,105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時間如有更改另行通知)。錄取時效:錄取人員自通知起一週內報到,否則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乙年。至於報名簡章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下載(http://www.km.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