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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行車須正確使用燈光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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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遇陰雨天色昏暗時,縣警局交通隊提醒駕駛人一定要記得開啟頭燈,並減速行駛,而行人穿越道路時,若附近有行人穿越道一定要走行人穿越道,並儘量穿著鮮豔會反光之衣物,以引起駕駛人注意,共同維護行的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車輛在道路上行駛藉由燈光與喇叭等來與其他用路人溝通聯絡,濃霧期間或陰雨天開啟頭燈的用意主要在於提醒其他用路人,如果不開啟頭燈或霧燈,很可能造成兩車快要接觸時,才發現車輛開過來,在沒有足夠的時間及空間進行閃避的情形下,極易導致交通意外發生。
 「行車正確使用車輛燈光」是維護你我安全之「安全守則」,警方呼籲用路人在陰雨天色昏暗、天候多霧等行車視線不佳之情況下,記得要開啟頭燈或霧燈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自己及他人之行車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也建議行人若於夜間在道路上行走,最好是穿著較為鮮艷且會反光的衣物,讓車輛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以免因穿著較為暗色之衣物,而讓車輛駕駛人忽略到你的存在,造成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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