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新規定明年起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規定」,並將自明(一○五)年起的元月一日開始生效。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為讓業者了解修正規定,並將訂於本(十二)月二十一日舉行說明會。
環保署管制指定公告事業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事業廢棄物流向多年,為提供多元性遞送聯單確認機制及進一步加強掌握廢棄物處理後產品之產出量、用途與廢棄物之關聯性,環保署於今(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修正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
該項修正公告,自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主要修正內容包含:調整(放寬)遞送聯單申報時限規定,以利業者遵循辦理;提供多元化遞送聯單確認方式,增加便民新措施;明確化申報時限適逢假日順延之計算範圍;新增中央主管機關網路申報系統如發生軟硬體故障,網路申報順延之規定。
金門縣環保局表示,為能讓事業了解本次公告修正重點及廢棄物申報作業順利推動,環保局將預訂於十二月二十一日召開法令宣導及系統操作說明會,請地區列管業者踴躍參加,熟悉申報作業,並確實執行,達成廢棄物流向妥善管理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