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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契作1/15前受理申報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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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農友們看過來!金門縣農業試驗所即將正式辦理105年小麥契作申報,請地區農友在明年一月十五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轄區各鄉鎮公所完成登記,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農試所表示,該所依金門縣高粱、小麥雜糧契作實施要點辦理105年小麥契作申報,受理地點於轄區各鄉鎮公所,申請表格及契作切結書請逕向各轄區鄉鎮公所領取,其中農戶申報其地號、面積應確實,各類地權資料檢附完備,且應於申請時間內如期申報。在申請期限方面,限於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前,上班時間接受登記;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農試所特別提醒,農戶種植非自有農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始得申請契作;租賃公有地應依農耕使用,但不得種植小麥,違者本所不予核定種植面積,如有私自種植公有地一經發現,將依佔用公有地送有關單位究辦,並自負法律刑責。
 另外,各申報農戶應於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種植,逾期不予受理。地區種植小麥契作農戶在採收十天前以電話向農試所申報農藥殘留抽樣檢測;受抽測農戶農藥殘留合格者,依契作保價政策辦理收購;若檢測不合格者,該所即於採收前3日通知農戶到場採樣複驗,農業試驗所於複驗日起二日內完成檢驗,若仍然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
 小麥採濕穀收購,農試所將於農友收割時派遣人員全程監割,待預運送時簽証認証單,農戶需於一小時內直接運送至縣農會瓊林穀物乾燥中心,烈嶼鄉直接送至該區農會過磅收購。至於監割時間則在每日早上八點起至晚上七點止(星期例假日於農忙時本所照常配合加班監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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