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自然村樓高限制縣長要突破放寬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點閱率:1,243
字型大小:

繼廢除斜屋頂及酒瓶欄杆相關管制規定後,縣長陳福海昨在就職周年日再作出重大政策宣示,要求建管部門儘快完成「自然村除在傳統建築外牆10M範圍內之建築基地,不受三樓之限制,其高度檢討則回歸建築技術法規」立案。未來若通過立案,金門新建房舍樓高限制可望放寬,陳福海也期許業管部門要加快作業腳步,看農曆年節前後能否送給縣民一個「大紅包」。
縣府昨日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次委員會議,由縣長陳福海主持,參議翁自保、行政處長鄭東來及都市計畫委員蔡榮根、唐明健、蔡厚男、簡裕榮、劉美秀、符宏仁、陳勝川、陳文傑、陳志瓶及何應權等人出席參加。如何做好都計規劃、突破中央的法令框架,同時呼應當前整體住宅政策並配合特定區細部計畫的變更,是縣府及與會人員在本次會議著墨及未來都計規劃考量的重點。
陳福海感慨的說,要發展都市計畫很重要,但礙於法令設限,金門有些都市計畫一拖20年,不僅縮限整體發展,也讓地方政府深感無力,身為地方首長,他絕不願讓政策空轉,也不容許相關計畫延宕,面對金門未來的都市發展,他說,自己的定位要清楚,都市計畫其實也沒有那麼難,但如果沒有清楚的論述,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他也說,我認知的中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們很想「大膽去做」,但卻常囿於中央的「設限太多」,而政府只有一個,許多簡單問題實在不應搞得如此複雜化,2016不論那個黨執政,他都深切的寄盼,中央不能只利用金門,而是要多給金門一些發展的機會。此外,他也期許公部門勿自我設限,我們要的發展方向和期程一定要確實管控和追蹤,預期的目標也勿設死,他願意「公開的把餅做大」,若與中央的法令相扞格,他也願親上火線和中央對接,以尋求法令的鬆綁和突破。 在聽取提案單位簡報後,本次會議提會確認的案件共有五案:第一案-變更金門特定區(金湖鎮尚義住宅區)細部計畫(配合金門尚義經濟住宅開發);第二案-變更金門特定區(金城地區)細部計畫(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修訂)案、變更金門特定區(金湖地區)細部計畫(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修訂)案、變更金門特定區(金沙地區)細部計畫(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修訂)案;第三案-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第四案-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養生健康照護產業專用區);第五案-擬定金門特定區計畫產業專用區(原工乙-四)細部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經委員們充分討論後,這五案作成以下相關決議:第一案、本案請提案單位依下列意見修正,授權由行政單位檢視無誤後通過:1.整體住宅政策方案業經內政部發布實施,請修正提案單及計畫書內容。2.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建議爾後全島整併統一訂定為同一套規定。3.人民陳情案件第3案回覆意見請調整以環境角度因應。4.細1-1、細1-2計畫道路中之自行車步道調整至靠近汽車車道側。另第二及第三案均照案通過。
第四案在依下列意見修正後,也將授權由行政單位檢視無誤後通過:1.其他土地管制相關規定第1、3、4、5、6點刪除。2.臨林兜自然村專用區側之計畫道路,建築退縮規定調整為應退縮12公尺後建築,退縮之土地不得計入建築基地並應做為通路使用。3.本案未來於開發前應提送本縣都市設計委員會審查後,始得發照建築。4.其他提案單位所提計畫內容意見,同意納入一併修正。此外,第五案有關擬定金門特定區計畫產業專用區(原工乙-四)細部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本案決議將組工作小組討論。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