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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與金防部召開用地需求協調會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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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陳福海與縣府相關人員昨(30)日赴金防部與中將指揮官郝以知及軍方相關人員,進行「金門縣政府用地需求協調會」。(陳冠霖攝)

縣長陳福海與縣府相關人員昨(30)日赴金防部與中將指揮官郝以知及軍方相關人員,進行「金門縣政府用地需求協調會」。(陳冠霖攝)

縣長陳福海與縣府相關人員昨(30)日赴金防部與中將指揮官郝以知及軍方相關人員,進行「金門縣政府用地需求協調會」,雙方針對大二膽島、金湖綜合體育館停車場用地、後備服務中心用地、四七高地、斗門三營區、憲兵隊營區等土地進行交換意見。
針對大二膽島,縣府表示,盼循烏坵鄉測量模式,由縣府施測大二膽「千分之一」地形之測量作業。對此,金防部建議由軍方人員陪同施測,且涉及軍事設施部分不實施測量。
針對金湖綜合體育館停車場用地,縣府盼金防部同意釋出金湖鎮南雄部分國有土地,縣府加以建置為停車場。對此,金防部指出,該地內有戰備坑道,且屬山坡地、地質為岩盤,地勢不平,不利車輛停放;金防部建議,配合政策釋出應採「直線用地分割」,分割後土地面積約0.45公頃,約可容納720輛小客車;金防部也提出,若縣府另有需求,可開放太湖營區供臨時停車。
針對後備服務中心用地,縣府建議由軍方維持使用5年,待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期限屆滿後,再行釋出及撥用。對此,金防部指出,依照離島建設條例規定,金防部檢討無使用需求之土地,需先返還民眾,後續縣府若有需求應循價購地;金防部也提到,後備服務中心屬對外服務機關,考量交通便利性、砲堡戰備需求及避免遭審監單位糾舉,盼能維持駐用。
針對四七高地(鎮西營區),縣府表示,因該營區內含房建物眾多,盼金防部同意於使用期間,由縣府先行變更土地為「住商用地」,並納入軍方營改基金方式,免除代拆代建之問題。對此,金防部表示,該地具有完整軍事設施、陣地及地下作戰工事及城鎮戰訓練場等,建議仍維持駐用。
針對斗門三營區,縣府盼金防部思考既存砲堡是否有繼續存在之必要,若有需要維持其功能,則盼金防部同意拆遷補償或代拆代建方式辦理遷移;若不宜拆遷,則盼能分割砲堡土地,或劃設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維持砲堡使用。對此,金防部表示,該營區外周邊仍有3處砲陣地仍有火砲射擊需求,建議考量禁限建之規定,並以「代拆代建、先建後遷」之方式施作。
針對憲兵隊營區釋出,縣府盼由軍方維持使用5年,待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期限屆滿後,再行釋出及撥用,另外,縣府也建議軍方將後備服務中心與憲兵隊合併辦公,或整合於同一處所,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對此,金防部表示,後備服務中心目前無額外兵舍及相關生活空間容納憲兵隊進駐,建議縣府以「代拆代建、先建後遷」為考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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