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獎學金21日起報名
為厚植國家優質人才培育,加強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留學,教育部特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知名大學攻讀學位。
105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於104年12月31日公告,受理報名期間自105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105年2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開放網路填寫及列印報名表。
紙本報名表及具結書正本應由本人親自簽名後,於105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期限前以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10699臺北郵局第90-9號信箱(P.O.Box 90-9 Taipei City 10699,Taiwan R.O.C)「教育部委託辦理獎學金專案報名組」或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國際大樓206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教育部105年留學獎學金共提供155個一般生名額,含選送赴特定國家(含北歐及東南亞)名額20名,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美金1萬6,000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教育部另提供15個特殊生名額(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各5名),每名每年核發美金3萬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105年留學獎學金申請者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已取得國外傑出大學校院博士(碩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在國外博士(碩士)班就讀,一般生除「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申請者得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外,其餘學群均須攻讀博士課程;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則不限學群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已在學者須取得由該校院系所開立之在學證明書(應載明該國外大學校院系所之研究領域),且其剩餘博士(碩士)課程期間自榜示日次月1日(105年6月1日)起算不得少於1年。
報考資格、甄試日程及其他規定,請參閱甄試簡章及日程表。本獎學金甄試簡章可逕自教育部網頁(http://www.edu.tw/)下載使用(請點選教育部各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主題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留學獎學金甄試資訊/簡章、契約書及其他相關表格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