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指出,為落實單一窗口理念,擴大為民服務效益,針對首次申辦護照之民眾,至本縣金城鎮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接續受理護照申辦業務,使民眾無需另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送件,避免在途奔波。試辦期訂於105年1月20日至105年6月20日止,每月20日(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6時止受理收件,受理對象為國內設有戶籍之民眾首次申辦護照者(不含換、補照、急件、旅行業團件)。
金城鎮戶政事務所試辦「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作業方式:
一、請民眾填寫護照申請書,完成申請人人別確認。二、依規定辦理人別確認,並於申請書蓋確認章後,將正反面掃描上傳戶政資訊系統存檔。三、洽詢民眾代辦護照之意願,倘欲辦理者,提供切結書供申請人切結。代辦護照之工作天數(不含週六、週日及國定例假日)為自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天。四、初步審核護照申請書各欄位填寫資料及應備文件(含申請書、照片、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資料、兵役證件、監護證件…等)確認無誤。五、代收護照規費並開立收件證明。六、於護照申請書背面「受委任及送件旅行社請於本欄蓋章」及正面之「送件旅行社專用欄位」處加蓋送件專用章戳,並影印申請書留存。七、收件當日彙整護照申辦案件,依身分類別(孩童、一般民眾、接近役齡、役男、服替代役、僑民役男、國軍人員)分類、檢核,以專用輸送袋裝妥、造冊後,於次一上班日由專人親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並予比照旅行社之送件模式完成點交。八、證件經領務局審查後,由金城鎮戶政事務所人員領回證件正本及繳費收據,繳費收據送交台北郵局依時領取製妥之護照,快遞寄回金城鎮戶政事務所,嗣由金城鎮戶政事務所通知申請人領件。
縣府民政處指出,護照審查及繕製方面,由領務局就金城鎮戶政事務所代辦護照之申請案件,為實質審查及繕製護照。金城鎮戶政事務所接獲該局通知退件(費)、補件時,應即通知申請人,由金城鎮戶政事務所整批郵寄領事事務局。案件進入申請流程後,申請人意欲更改姓名,於護照尚未列印前,則由申請人向金城鎮戶政事務所調取原件,於擬修改處重繕並簽名後,重新上傳系統,並即時電傳領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惟倘已列印,則請申請人領證後,以加簽別名方式辦理。金城鎮戶政事務所代辦護照程序約需7個工作天,申請人倘急須出國,應請其逕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