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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年終檢討針對去年牛隻口蹄疫事件進行報告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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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15日舉辦104年度年終工作檢討會,會中報告各項工作成效,尤其針對去(104)年5月發生之牛隻口蹄疫事件後續處理狀況有詳細報告;所長文水成也指示同仁未來工作重點。
檢討會報告指出,去年金門牛隻生鮮產品輸台計366頭,粘貼4860張標籤,共11萬2419.6公斤。另,為避免淘汰種豬棄養造成農民損失及防疫問題,經逐頭標示及實施口蹄疫與藥物殘留檢測,104年3月已完成112頭淘汰種豬血清採樣送檢,檢驗合格計101頭,分別於4月21日及26日二批次運至雲林肉品市場屠宰共計92頭。
針對去年5月發生的牛隻口蹄疫事件,防疫所在檢討會上進行大篇幅報告,包括疫情概況及流行病學調查、撲殺處置及疫情訪視與監測情形、回溯追蹤檢疫、產品管制及風險評估、防疫處理情形等,報告指出於11月4日由防檢局邀集專家學者召開第17次防治諮詢小組會議,決議內容包括:金門縣A型口蹄疫案例,經金門縣政府採全場撲殺處置、周邊場監測及肉品市場監測等措施,於最後案例撲殺處置後已逾3個月無其他案例出現,可依程序向OIE通報金門縣A型口蹄疫案例結束報告。前往台灣、澎湖及馬祖攜帶生鮮、冷藏或冷凍牛肉、豬肉等偶蹄類動物產品,應經金門防疫所認證標示及金門檢疫站人員檢查合格者,使得攜出。於臺灣本島合格之肉品加工廠製造輸往金門地區之生鮮豬肉產品,於金門縣限定販售點販售,且維持原廠密閉式包裝完整,得由旅客攜帶前往台灣、澎湖及馬祖。
另,防疫所也指出,12月14日於防檢局召開「金門縣偶蹄類動物產品銷台協商會議」,決議包括:金門地區生產之鹿茸必須經過70℃至少30分鐘處理後始得輸銷台灣本島。旅客禁止攜帶生鮮肉類,惟台灣本島製造之生鮮豬肉產品(香腸),於金門縣限定販售點販售,且維持原廠密閉式包裝完整者,得由旅客或貨運方式攜、運往台灣本島。銷台偶蹄類動物生鮮、冷藏、冷凍肉品之來源動物須於金門縣轄內屠宰場屠宰,且屠體之頭、腳、內臟及骨不得輸台。
防疫所所長文水成指出未來新年度的工作重點,包括依據各項控管措施輔導辦理牛、鹿、豬及其產品銷台作業。辦理豬隻、草食動物防疫注射、實施牛、鹿結核病檢驗及牛布氏桿菌之檢驗。辦理豬瘟、口蹄疫、牛瘟、牛流行熱、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惡性境外傳染病之監控,牲籍管理、牛隻烙印及牧場消毒等作業。充實檢驗室之設備及檢診器材藥品之採購。加強技術人員技能培訓以提昇專業素養,並強化為民服務、以民為尊之養成教育。辦理養殖戶禽畜疾病防治診療訓練與講習會。加強原料畜產品藥物殘留檢驗,動物用抗生素,以維護畜產品質及消費者之健康。辦理畜犬犬籍登記管理與防疫工作連貫,並配合辦理犬隻絕育手術補助與寵物衛生保健與飼養管理教育宣導及棄犬收容等措施。辦理病蟲鼠害監測與防治工作,並建立作物病蟲害疫情通報系統。辦理蘋果蠹蛾、地中海型果實蠅等重要檢疫害蟲之偵測調查。辦理蔬果雜糧之農藥殘留檢測工作。加強推廣實施性費洛蒙誘劑誘殺害蟲,輔導農友生產安全農產品,以達到農藥減量之目標。加強台灣運送至本縣之各項植物(含種苗)之檢查,防止紅火蟻入侵,並擴大紅火蟻之調查監測工作。推廣安全農業,定期邀請生物防治與病蟲害專家辦理講習,並積極培訓病蟲害鑑定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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