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有補貼漁船筏主快把握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發佈104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受理申請已上路,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呼籲符合規定之漁船(筏)主把握時間,檢附指定資料向金門區漁會提出申請辦理,可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去(104)年度漁船用汽油之優惠油價補貼金額,係由汽油船外機漁船、舢舨、漁筏主,於今年一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檢附104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之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向漁會提出申請。依據行政院農委會訂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使用汽油船外機之漁船、舢舨、漁筏,按漁船(噸級)或筏(長度)與漁船(筏)整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距(出海只要達到三十日且達六十小時以上即可申請)。
另,其核算汽油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補貼金額係依核算優惠補貼用油量(級距從二百七十六公升至二千九百三十公升)再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公告104年度平均每公升油價計算。
凡符合申請條件之漁船(筏)主,在今年三月底前申請期間內,檢附104年度進出港資料(進出港檢查簿正本或海巡署出具進出港資料正本)及本人之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逕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船主如不方便親自辦理,得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並應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