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發敬老禮酒﹖金沙鎮公所澄清
金沙鎮公所公告,金沙鎮105年度65歲以上敬老禮酒改至10月上旬(重陽節前)致贈。金沙鎮公所表示,為與其他鄉鎮同步發放作業,並配合重陽節敬老政策宣導,金沙鎮105年度65歲以上敬老禮酒發放日期改至10月上旬(重陽節前)發放。對於轄內鄉親質疑似乎少發一次,並作以下宣導及說明:
一、104年度「65歲以上敬老禮酒」預算業於104年2月4日(農曆12月16日)執行完畢,贈送禮品為三瓶0.6公升58度金門高粱酒,如有鄉親未收到禮酒可向金沙鎮公所社會課查詢。
二、依往年105年度2月(農曆春節前)應發放之禮酒,為與其它鄉鎮同步發放並配合重陽節敬老政策宣導,將改至10月上旬(農曆重陽節)前致贈,屆時符合資格鄉親即可收到禮酒,每一年度贈送一次絕無停辦或停發情形。
三、公務機關會計年度及經費支用皆以國曆計算,並非農曆,部分鄉親誤以為少發一次,特此澄清,如鄉親尚有疑義可於上班時間向金沙鎮公所社會課承辦人員李先生釋疑,電話:352150分機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