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人車用路安全警方加強取締超速
鑑於超速是車禍發生的主因,亦是死亡車禍肇事主因,再加上地區環島南路、西海路為兩岸小三通必經路段,常有部分車輛駕駛人或乘客為趕搭船或趕飛機,而有超速駕駛之危險行為,基於此,縣警局為了減少地區重大死傷車禍發生,已要求交通隊、保安隊及各分局所屬分駐(派出)所、警備隊等單位適時使用移動式、手持式測速槍執法取締超速行駛,期能藉由機動靈活之取締超速執法作為,促使駕駛人勿超速行駛,以維護行車安全。
「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行駛,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傷亡」,縣警局有感於超速違規駕駛肇事之嚴重性,再加上近年來部分死亡車禍亦是超速行駛所肇致,為了遏止駕駛人超速之違規行為,該局於春安工作期間即已針對轄區易超速行駛之路段加強取締,尤其是往返於機場碼頭之環島南路及西海路即為該局執勤重點路段,截至目前為止,春安期間取締超過速限四十公里以上者就有三件,超過速限規定行駛者更是不少,所以該局將持續針對上述路段加強取締。
縣警局局長林漢堂表示,加強取締超速違規行為,是希望藉由執法手段來促使駕駛人勿超速,真正用意在於迫使駕駛人行經這些路段、路口,能確實遵守速限規定等交通規則,而非以取締違規為惟一的目的,因為執法僅是治標作法,治本之道還是需要地區駕駛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如此一來,除可免於遭警方製單舉發外,也才能「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