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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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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一○四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凡符合資格者,可於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止(以郵戳為憑)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書表可向金門縣政府、勞動部金門就業中心、勞保局金門辦事處等索取,若有疑問可洽勞動部免費電話0800-085151、或082-311119,向金門就業中心查詢。
關於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一○四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申請,勞動部金門就業中心說明指出,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凡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即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且申請人及其配偶一○三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提供最近年度資料為準)。
另申請人未曾請領老年給付,至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即可於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止(以郵戳為憑)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並請備妥下列申請資料:一、10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書。二、「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收養者亦同。三、子女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悠遊卡學生證影本需加蓋學校章),或其他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手續之繳付學費事實證明文件,如「就學繳款單據」(須完成繳費並加蓋收戳章)影本、「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信用卡繳交學費證明單」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五擇一)。四、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五、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者,應檢附文件,請詳閱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第8點第2項。
補助金額方面,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0,000元。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勞動部金門就業中心表示,申請書表可向金門縣政府、勞動部金門就業中心、勞保局金門辦事處、勞動部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民眾也可上網至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填妥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通訊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9號7樓)。其他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若有任何問題,可電洽0800-085151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或082-311119向金門就業中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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