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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中南美及東南亞慎防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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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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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意前往國外旅遊的民眾請注意!衛生局昨發佈公告,疾病管制署已正式將茲卡病毒感染症列為我國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同時將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馬爾地夫、泰國之旅遊疫情建議提升第二級警示,東南亞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及非洲加彭之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一級注意。
 衛生局表示,茲卡病毒主要傳染方式是人被帶有茲卡病毒的斑蚊叮咬,經過約三至七天的潛伏期後(最長可達十二天)開始發病。感染者在發病第1天至發病後十一天,血液中存在茲卡病毒,此時如再被病媒蚊叮咬,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經過約十五天左右,病毒進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傳播病毒的能力,而當牠再叮咬其他健康人時,這一個健康的人就會感染茲卡病毒。典型的症狀是發燒(通常是微燒)合併斑丘疹、關節痛(主要是手和腳的小關節)或結膜炎等,其他常見症狀為頭痛、後眼窩痛、厭食、腹痛及噁心等。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經由斑蚊叮咬傳染,目前無疫苗可預防。
衛生局表示避免病媒蚊叮咬是最重要的預防方法,提醒民眾若欲前往流行地旅遊應做好下列防疫措施,一為戶外活動時建議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含DEET的防蚊液,並依照標籤指示說明使用。另外民眾在長時間戶外活動時,應穿著長袖衣褲,並可在衣服上噴灑防蚊液,增強保護效果。本地鄉親至流行地區活動時,應選擇裝有紗窗或空調設備的居住場所。
 衛生局強調,一般人感染茲卡病毒症狀較輕微,但孕婦感染有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建議孕婦暫緩前往流行地區,如必要前往請先告知醫師,於當地務必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及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並於離開流行地區後自主健康監測至少兩週,並依醫師指示進行追蹤檢查。一般民眾前往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蚊措施,離開流行地區後廿八天內性行為應使用保險套。返國入境時如自覺懷疑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聯繫機場發燒篩檢站,入境後兩週內如有不適,亦應主動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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