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園區A棟修復工程發包開工
文化園區A棟一、二樓展場及辦公室,一○一年底發生火災,復建工程終於在今年一月發標,並於昨日開工。(陳麗妤攝)
文化園區A棟一、二樓展場及辦公室,於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火吻後,歷經三年多的折衝,理賠方面雙方委請公正第三方,於去年六月七日達成理賠共識。復建工程方面業經三次流標,今年一月五日由金門長豊營造公司得標,昨日開工以一百五十個日曆天修復,將作為文化園區及文化局文資科辦公場所。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文化園區A棟原係教育行政大樓,一、二樓為展場及辦公室。一○一年文化園區配合國立金門大學辦理「低碳台灣高瞻未來 你能我也能」低碳展活動,結果因電線走火引發火災,燒燬了一、二樓展場約一千二百米。
文化局說明指出,火災後的復建工程招標及火災事故理賠作業係同步進行。復建工程發包部份,由金門縣文化園區管所執行辦理,經公開招標開標流標三次(前兩次無廠商投標,第三次廠商投標檔不符),終於在今年一月五日招標出去,由金門長豊營造公司得標,昨日開工以一百五十個日曆天修復,預計於今年八月初完工。
文化局也說明,有關鑑價理賠作業部分,新光保險公司委請南山公證公司先後提出兩次之鑑價金額,皆未獲同意。縣長陳福海就任巡視文化園區,指示縣府參議協助完成相關理賠作業,由於當時已歷時兩年多,一直懸而未決。雙方經委請專業鑑定單位至現場會勘並計算後,終於在去年六月七日達成理賠共識,理賠金額為新台幣一千二百六十二萬二千零四十三元整。
文化局局長呂坤和指出,該案從火災發生到理賠、發包,歷時三年多,雙方從各抒己見到達成共識,皆付出相當大心力,雙方往返折衝過程,實難一言而盡,但最後終於圓滿達成協議也有了結果。而場地修復後整理將作為文化園區及文化局文資科辦公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