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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大客車駕駛訓練班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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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監理站預定於3月28日至30日在社褔館地下室開辦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班,共三種班別,包括初訓、回訓及職前,分5個班次,為顧及業者與消費者需求,回訓分3班次,請依法應回訓者自行選擇1班次報名,報名時間3月16日至18日止,請至金門監理站網站線上報名。有問題請洽金門監理站承辦人,服務電話為332407分機13或02。
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回訓)班,訂於3月28日至30日,共3班次,報名資格:應回訓者或曾受遊覽車職前登記證訓練者。報到應審證件:1、身分證,2、駕駛執照(審驗合格),3、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訓練證明;免收學費。 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初訓)班,訂於3月28日,共1班次,報名資格: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初次受委任要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報到應審證件:1、身分證,2、駕駛執照,3、每人收費600元(原住民駕駛人,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每人收費300元;低收入戶駕駛人,檢具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卡,免收訓練費)。
遊覽車職業駕駛人登記職前專案講習,訂於3月29日,共1班次,報名資格:應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86條各項實際經歷規定者。報到應審證件:1、身分證,2、駕駛執照(審驗合格),3、每人收費1500元。
金門監理站站長梁惠群表示,大客車職業駕駛人訓練,主辦機關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中部、南部中訓練中心),惟經統計轄管遊覽車公司及金門車船管理處公車部份駕駛人均須回訓,或地區民眾有需要接受初訓及職前專案講習,為節省參訓人員台金往返交通費支出,主動函報台北市區監理所爭取公路人員訓練所在金門開班授課。
金門監理站指出,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規定:初次登記為遊覽車駕駛人者,另應接受公路主管機關或其專案委託單位所辦理6小時以上之職前專案講習,始得申報登記。中華民國99年10月1日起,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前,應確認所屬駕駛人3年內已接受公路主管機關辦理之定期訓練或職前專案講習,且其駕照應經監理機關審驗合格。爰請有資格及依法應參訓者,把握難得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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