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心存僥倖後座繫上安全帶以保平安
「小客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之法令規定已自民國一○○年八月一日起實施,然地區仍有部分駕駛人及乘客坐上車後未繫妥安全帶,縣警局指出,地區於去年一件交通事故發生後疑似因駕駛未繫上安全帶因而死亡之悲劇,已要求所屬各分局、保安隊及交通隊加強取締駕駛及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之違規行為,另為彰顯執法決心,並於本(三)月二十五日起一連三天實施全縣大執法,除針對未繫安全帶違規行為外,也針對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以遏制酒駕等重大違規所肇致之車禍發生,或因未戴妥安全帽、未繫安全帶違規,而於不慎或不幸發生車禍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之悲劇再次發生,並呼籲地區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以維行車安全。
縣警局指出,地區本月份截至目前為止共計取締前後座未繫安全帶者計已超過四十件,該局呼籲地區駕駛人及乘客一上車即應隨手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如果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者、或是營業小客車後座附載未能依規定正常繫安全帶之兒童(係考量計程車在實務上無法因應不同兒童,而準備其所需之不同輔助座墊)、或者是八十年七月一日前登檢領照之小客車,或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製造出廠之小客貨兩用車,車輛製造出廠時後座未裝置安全帶予後座乘客者,針對以上駕駛人或前、後座乘客將不予舉發。
依據縣警局交通隊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上(二)月份取締惡性違規件數,酒後駕車違規計二十六件,較一月份二十二件增加四件;在闖紅燈違規項目計取締四十七件,較一月份十六件增加三十一件;另在未戴安全帽違規項目計取締三十九件,較一月份二十四件增加十五件;未繫安全帶違規項目計取締六十七件,較一月份二十六件增加四十一件。
從此數據顯示,地區酒後駕車、闖紅燈、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違規案件似乎因警方加強取締勤務而有所減少;有鑑於地區去年度發生一起疑似因未繫安全帶所肇致之死亡車禍,縣警局為了遏制類似酒後駕車、超速行駛、闖紅燈等重大違規或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於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後所肇致之重大傷亡再次發生,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嚴懲惡性交通違規」政策,於本(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二十六日(星期六)及二十七日(星期日)一連三天,律定交通隊、保安隊、各分局所屬分駐(派出)所及警備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以有效遏止部分駕駛人違規僥倖心理,保護大多數守法用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