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清明租包客船開放訂位
今年的清明節有四天的連續假期,為減輕本縣旅台鄉親返鄉經濟負擔,紓解清明假期台金航線空運壓力,金門縣政府租包客船航駛台中-金門一航次,將於四月一日從台中港啟航,預計隔日抵達金門料羅港,單程航次約可載四百人次,提供多元運輸服務,有意搭乘客船返金過節鄉親,請於本(三)月廿七日前向各登記窗口洽詢把握機會。
縣府清明租包客船航行日期與時間:
(一)、台中至金門航線於四月一日(星期五)晚間十一時由台中港啟航,預計隔日上午八時抵達金門料羅港。
(二)、金門至台中航線四月五日(星期二)下午二時由金門料羅港返航,預計當日晚間十一時抵達台中港。
其受理程序如后:
(一)、登記繳費及領取乘船憑證:即日起至三月廿七日前,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向各「登記窗口」辦理登記繳費及領取乘船憑證。其各訂位窗口應於三月廿八日中午前,將訂購搭船名冊傳送船公司彙整,逾期概不受理。
(二)、搭乘接駁專車及登船:依本作業規則各集合處表訂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搭乘接駁車(逾時不候)。
(三)、如欲自行前往台中港客運碼頭乘客,請於啟航當日晚間九時三十分前往台中港19A旅客碼頭辦理報到手續。
清明租包客船搭乘對象以本縣旅台鄉親優先,並視情開放國人搭乘專船來金旅遊,乘員負擔部分包船費用(含保險費、清潔費、行政作業費等):A、一般身分者:單航次費用為新台幣五百元。B、特殊身分者:單航次費用為新台幣三百元。(1)老人:截至搭乘日滿65歲以上(以身分證明為憑)。(2)小孩:截至搭乘日未滿12足歲(以身分證明為憑)。(3)學生:以持有在學學生證為憑。(4)身障人士:持有身心障礙者手冊,另可攜愛心陪同者1人,票價同身障人士。C、低收入戶:持有戶籍所在之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且檢附全戶戶口證明者,免負擔費用。
縣府表示,凡搭乘台金航線客船之乘員,需先向各指定登記窗口登記繳費、領取憑證,並依本作業規則各集合處表訂時間至指定地點搭乘接駁專車前往台中港,自金門返航時亦接受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搭乘接駁專車返回。
縣府清明租包客船台金航線客船航行前三日,若航政或港務機關依中央氣象局預報航行當日航線海象不適航行,或登記搭乘人數未達船舶乘客定額之半數,則本航線船運取消,由承攬廠商各登記窗口負責聯繫乘員及辦理退費等事宜,乘員須於船運取消後一個月內持船票及原收據向原購證窗口完成退票,逾期概不受理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