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儘召作業4/1起受理申請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106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召申請作業,自105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起登載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資訊網《http:avec.mms.gov.tw》。
金門縣後備服務中心指出,106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款(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第5款(無同父兄弟,其生(養)父年逾60歲或死亡者,本人須年滿30歲)、儘後召集第4款(兄弟姐妹已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者),請於105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緩召第4,5款,申請時間至105年4月30日止;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時間至105年5月31日止,逾時不予受理,凡符合上述條件者,請依時攜帶相關證件至戶籍地鄉、鎮公所辦理。如有疑慮可洽金門縣各鄉、鎮公所及金門縣後備服務中心詢問。
